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308
加强医教结合 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水平
残疾儿童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残疾儿童教育“上好学”(即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水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残疾儿童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门类独立存在,体系相对封闭,医生很少甚至没有参与其中。而残疾儿童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其教育对象不是普通的身心正常发育成长的学生,而是身体器官、神经系统或心理发育不正常的儿童。不同疾病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不同,同一疾病不同部位的病变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也不一样,他们的疾病和病变情况需要医学专业人士的诊断并提供康复建议;并且儿童正是身心发育最快的阶段,他们的发育状况与正常儿童不同,也需要医学专业人士的经常诊断。但从事残疾儿童教育的教师绝大多数对教育在行,对所教残疾儿童的疾病、病变情况、发育情况及其对学习能力的影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多,致使其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难以做到因材施教,不能充分挖掘残疾儿童的最大发展潜能以提高教育效果。“医”“教”分离已成为当前残疾儿童教育质量提升的最大瓶颈,因此应加强医教结合,共同推进残疾儿童教育质量的提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革残疾儿童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变当前由师范院校单独培养残疾儿童教育教师的作法,改为由师范院校、医学院联合培养残疾儿童教育教师;延长学制,由四年变为五到六年;大幅度提高医学类课程比例,包括课堂教育和见习实习;把残疾儿童教育专业纳入免费师范生范围,对六年制残疾儿童教育专业学生授予双学位,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投入至残疾儿童教育事业中去。
二、对在职在岗的残疾儿童教育教师进行相关医学课程的培训。对从事残疾儿童教育的优秀青年教师提供免试在职攻读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的机会,造就一批理论与教学实际相结合的特殊教育的高层次人才。
三、建立医教结合的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工作规范。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卫生、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和专业优势,加强合作,建立残疾儿童教育医教结合的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残疾儿童教育医教结合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基于学校的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中心。卫生部门可选择够条件的特殊学校建立符合卫生许可和儿童康复治疗标准的儿童康复治疗中心,由合格的康复训练师主持开展工作,以达到康复与教学相结合、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从而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该信息由民进荣昌县委副主委、荣昌县永荣中学副校长李志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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