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704-关于尽快在我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建议
据民进渝中区委副主委、市教科院教研员李志辉反映:
中小校长职级是将中小学校长的职位按照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分为若干个等级,形成职务等级序列,为校长的聘任、考核、奖惩、晋升、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和管理标准。中小校长职级既是校长职务标志,也是校长学识、专业能力以及工作业绩的综合体现。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对促进校长的职业认同和专业发展,提升校长工作积极性,理顺校长管理体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意义重大。2010 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与 2011 年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都明确提出“实施校长职级制”。推行校长职级制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行进方向。从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上海市,北京市西城区 , 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广东省中山市,山东省潍坊市等地相继试点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地区已有相对成熟的经验和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且取得良好成效,所在地区校长工作积极性、专业发展水平都得到明显提高,开始形成“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的局面,对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市,中小学校长管理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干部管理模式,这对我市校长队伍建设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据对重庆市467名中小学校长调查显示,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长使命感不强。初任校长时,45.2%的校长抱有“顺其自然”的心态,6.0%的校长是“勉为其难”。二是校长职业认同感低。高达84.0%的校长不愿意继续当校长。三是多数校长倍感职业倦怠。76.0%的校长坦承有职业倦怠,其中“严重”的占6.2%、“较严重”的占33.4%、“轻微”的占36.4%。四是大部分校长专业发展意识薄弱。86.5%的校长不熟悉《校长专业标准》。38.8%的校长每周读书看报的时间在1小时及以下;43.0%的校长平均每周读书看报的时间为2-4小时。
校长的工作状态和专业水平会对教师、学生、学校的发展产生深度而具体的影响。因此,我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并以此激发校长的工作热情和专业能力来进一步推动教育发展就显得更加迫切。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尽快出台我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意见。在借鉴我国先行地区经验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自身实际,出台相应文件,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管理制度,设立门类独立的校长专业职级序列和评聘办法,确定职级序列,明确评定条件,明确职级评定聘序,明确职级待遇;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对校长办学业绩、专业能力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校长职级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建立校长职级薪酬制度,配套校长职级绩效薪酬。同时,适时试点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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