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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重庆市委2013集体提案十六: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参议处|作者:民进重庆市委|时间:2013-07-23

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节能产品和服务等。其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被誉为“朝阳产业”、“绿色产业”。

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我市从1983年开始节能环保产业调查统计,到2010年发布《重庆市“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产值由不足500万元增加到近400亿元。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面临的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1. 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聚度低

据调查,2009年全市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企业约900余家。其中,产值10亿元以上的1家,1亿元--10亿元以下的企业26家,10001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114家,500-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约800家。95%以上为中小型企业,缺少能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大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集聚度不高,我市还没有一个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及“静脉”园区。行业总产值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不到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 企业技术实力弱,创新能力不强

我市多数节能环保企业采用的是通用技术,缺乏自身专属的高科技节能环保工艺技术、专利,在市场竞争中与一般环保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竞争,没有特色优势,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不高,有竞争力的品牌少。设备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水平低,许多关键设备仍需要进口,一些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如重庆三峰环境产业公司引进的是德国马丁垃圾焚烧炉制造技术;重庆康达环保引进的是日本船舶污染治理设备制造技术;中电投远达引进的是奥地利烟气脱硫技术和意大利烟气脱硝技术。虽然一些技术经消化吸收后实现国产化,但在整个产业链中仍属于下游的“追随者”,产业效益和发展前景受到很大限制。

3.市场不规范,对产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是监管不到位,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设备仍在使用,挤占了节能环保产品、服务的市场空间,节能环保行业的投资回报受到影响。二是地方保护主义时有抬头,人为限制其他地区节能环保企业进入。三是节能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偏低,导致低成本的老旧技术形成对较高成本的新技术的“逆淘汰”,不利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四是市场准入条件不统一,导致无序竞争,如承接节能环保工程的准入资格要求五花八门,使相关企业无所适从。

4.政策引导机制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

节能环保产业不同于一般经济产业,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引导型产业。目前我市尚未把节能环保产业从整体上纳入重点扶持领域,未形成政策扶持的合力。如:有的节能环保企业研发出了先进技术得不到推广,新办节能环保企业得不到税费减免,新建节能环保产品生产基地得不到用地、税费收取等优惠政策的扶持,中小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缺乏实际的优惠政策支撑。同时,我市的节能环保咨询、节能环保科技、节能环保评价等业务大多是由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所把持,因体制机制原因,难以有效满足企业发展和社会对节能环保服务的需求。

建议:

1.成立协调机构,强化政策引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为成员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希望我市尽早研究出台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节能环保产业要完善相关价格、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如对新办节能环保企业减免税费;新建节能环保产品生产基地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实行对节能环保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优惠政策,等等。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形成有效的节能环保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和激励机制。   

2.选择重点领域,培育骨干企业

一是立足我市产业实际,做大做强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或引进消化吸收、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制造、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专业引领作用强的龙头骨干企业,主要领域包括烟气脱硫脱硝、垃圾焚烧发电及填埋、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和营运、汽车尾气净化消声处理等。二是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培育一批专业环保设施营运、高效生物处理污染物、电子废物处理、环保材料药剂生产、工业污染处理与运营、污水再生利用等领域的有代表性的骨干企业。三是鼓励节能环保企业积极与国内外具有核心技术的大公司进行深层次合作,以“工程换技术,以投资争市场”。力争“十二五”期末产值上亿的节能环保企业数量有较大增长。

3. 依托节能环保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培育建设功能一体的产业集聚区

一是在两江新区内创建“重庆市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以中电投远达、中冶赛迪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积极吸纳国内外环保优势企业落户,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发单位入住,使之建成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环保产业集聚区和基地。二是在大渡口、南岸、巴南、永川、壁山等区县依托重钢、远达、耐德等骨干企业,打造区域性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生态工业园区和“静脉产业园区”。

4.建立知识产权联盟,促进技术创新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建立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共同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为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查询、分析和专利维权支持等服务。二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品牌,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在环保成套设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5.严格实施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逐步提高节能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强制性淘汰陈旧技术和高耗能、高污染设备,努力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服务的市场空间,保证行业投资回报。二是统一市场准入标准,避免无序竞争。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地方保护,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6.创新服务模式,健全服务体系

一是放开节能环保中介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进入,与相关事业单位形成多方竞争格局,共同促进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二是规划建立服务重庆、辐射西部的节能环保产品、药剂、材料交易市场。三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推动节能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民进重庆市委

责任编辑:钟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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