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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重庆市委2013集体提案五:关于解决我市部分中小学校土地证问题的建议

来源:参议处|作者:民进重庆市委|时间:2013-07-23

近年来,随着对基础教育的重视和加大投入,中小学校的占地面积总体上有所扩大,但是据了解,重庆市一些区县有超过20%的中小学校没有学校用地的土地证,有的区县农村中小学校没有土地证的甚至达到50%左右。这些中小学校由于土地产权不明确,加之学校用地来源时间长、管理不善,四邻关系复杂。随着地价的升值和人们权属意识的增强,校园土地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和撤并学校点),学校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还带来学校改建扩建手续审批难、上级部门检查学校生均用地等条件时学校拿不出证明等问题,并且,这还直接要影响到我市接受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城乡教育统筹检查验收,更不利于学校的后续的发展。

造成中小学校用地没有土地证现象的主要原因有:

         1.占用农民承包土地且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农村中小学校属乡镇和行政村建设和管理,那时全民办学的热情非常高,加之有双基达标任务,很多乡镇和行政村占用土地建学校由乡镇领导决定,也没有履行报批手续,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那时所建的农村中小学校不少都存在占用农民承包土地且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

         2.学校没有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撤乡并镇、厂矿学校移交、乡镇学校收归区(县)教委(教育局)管理等原因,中小学校的管辖权变化,不少学校在移交时,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没移交;一些学校办学历史较长,其土地使用的证明原始材料无法找到。

         3.学校(主要是农村中小学)办证经费无来源。随着国家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审批的各种收费标准严格有序,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土地测绘费、税费等费用较大,学校(主要是农村中小学)办公经费有限,无法解决此项开支。

         学校用地土地证问题涉及面广,仅靠教育部门和学校显然不能解决这种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摸清情况。由市 、区(县)教委负责,要求各中小学校首先将本校用地情况、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等情况调查清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汇报给市、区(县)教委。市 、区(县)教委要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分析,为解决此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2.政府统筹。市 、区(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统一口径,形成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市 、区(县)政府成立一专门工作组,由一位副市(区、县)长牵头,由教育、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集中力量解决此问题。

3. 逐校核测。由国土、教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地籍调查组和土地测绘组,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测绘工作。逐校进行测绘,确定学校用地范围。

4.减免收费。对学校办理土地使用证涉及的收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有关单位应适当予以减收。

5. 分类处理。对占用的农民承包土地,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共同协调,用邻近的闲置的学校土地进行置换;如还不能解决,则应由市财政设置专项经费来补偿农民,国土部门完成征地工作,交付学校使用。对没有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可尽量在相关档案馆(室)查找;如确实找不到时,可发布公示,相关单位(个人)无争议,则应对学校确权;如有争议,则应对方举证,由司法部门调解、鉴定,对方举证明确,由市财政设置专项经费来补偿,否则,应对学校确权。

           6.统一办证。国土部门根据地籍调查和土地测绘结果,排出各校办证时间,安排人员,集体办公,集中时间,为学校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

作者:民进重庆市委

责任编辑:钟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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