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会内监督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有序推进会内民主 加强民进自身建设

来源:会中央网站|时间:2012-02-21

座谈会现场

严隽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16日, 民进中央在京举行了民进会内监督工作座谈会。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监督委员会主任罗富和,民进中央副主席、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潘贵玉出席会议。

  民进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朱永新、会中央副秘书长兼组织部部长王建国分别主持了会议。

  严隽琪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她指出,加强会内监督,建立健全会内监督机制,是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必然结果,是我会巩固领导班子建设成果、建立政治交接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是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增强党派凝聚力的内在要求。全会要充分认识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研究和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体制,努力提高我会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严隽琪指出,2007年换届以来,我会积极学习借鉴执政党党建经验,结合我会自身实际,以加强领导班子的决策民主和作风民主、加强会内监督为切入点,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有序推进会内民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决策民主;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联系基层,做到工作程序民主;三是根据民进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会内监督的内容和形式。这些都是我会加强会内监督、有序推进会内民主、确保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有益创新和尝试。

  严隽琪强调,建设会内民主、加强会内监督是一个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步深入的实践探索过程,要在探索中推进和完善。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要围绕参政党搞好政治交接和提高履职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进一步研究会内监督的理论依据、主要任务以及由此带来的规则、程序、方法、保证措施等诸个方面,使会内监督工作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

  罗富和就会内监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总结会内监督工作经验,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结合各级组织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来解决问题。三是积极推进,逐步完善会内监督。监督机制的设定作为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必要内容来探索已是势在必行。监督委员会的设立为会内监督工作带来了制度范围内的权威,会内监督效果明显提高。当前监督委员会主要围绕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两个重点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真正出现问题时仍缺乏有法律地位的监督手段,需要积极推进,逐步发展、探索和完善。

  罗富和强调,这次会议对推进会内监督工作十分重要,会后要将一些会内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加以概括,把需要加以研讨探索的加以说明,把同志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虑问题加以归纳,从促进工作这个角度提出一些建议,争取对全会的监督工作形成一个指导性的意见。

  潘贵玉回顾了民进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三年多来的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200812月,民进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有序部署了相关工作,积极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能的情况;征求会中央常委们对会中央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会内监督工作调研和交流;与各省级组织加强联络,先后赴10余个省级组织积极开展会内监督调研;协助省级组织进行监督委员会试点建设;不断深化述职评议、谈心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妥善处理会员来信来访;会内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阶段,会各级组织要进一步提高会内监督工作认识的水平,构建适应我会自身建设的监督体系,开拓会内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上海、广东等九个已成立监督委员会的省级组织分别作大会发言,介绍了各自省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情况。

  与会同志还就会内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了交流。大家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就监委会工作的定位定性、评价标准、监督工作的内涵、监督效果的评价和反馈,存在的困惑和一些思路发表了各自的见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这次会议召开及时,内容重要,收获很多,要及时把会议精神带回去汇报传达,为本级组织更好开展会内监督提供指导。

  会中央第一届监督委员会成员,已成立监督委员会的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监委会办公室主任,未成立监督委员会的省级组织负责人、组织部(处)负责人;会中央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高友东,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德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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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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