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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选登201706-关于完善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几点建议

来源:市委会|时间:2017-04-14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一个由科技市场管理、技术产品化、技术商品化、科技交易、科技信息、科技金融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人才组成的有机整体。作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连接技术与产业的桥梁,是将科技成果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重要组成环节,为技术创新提供完备的服务。

但是,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关注的重点集中在科技管理体系、出资体系和研发体系上,忽略了市场需求及产业化要求,对科技中介服务关注不够,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有: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存在较大的不平衡;盈利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盈利模式尚需探寻,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亟需提高;扶持政策亟待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偏低,缺乏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科技资源共享不足,渠道不畅;在一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上的中介服务也较为薄弱,等等。

市委四届九次会议提出“加快建设西部创新中心,推动发展动力转换,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这对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应该整合科技中介资源,形成动态联盟,逐渐形成目标一致、相互协调、动态有序、不断发展的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议:

1.调整发展思路,由以非盈利性机构为主,向非盈利性机构和盈利性机构并存并大力发展优质专业盈利性机构方向转化。坚持以非盈利机构推进政府主持开发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或向政府、企业提供科技咨询、发展导向等工作;同时通过盈利性机构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2.明确发展重点。尽快建立完善技术支持、推广、贸易,信息服务、评估咨询、孵化器等中介服务机构,使之成为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在进一步做好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产权交易所等重点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民营机制灵活依据市场规律运行特点,积极发展民营和混合所有制科技中介机构。

3.完善扶持政策。根据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科技中介机构的不同性质和功能,明确其政策定位,给予区别对待,尽力在财政、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逐步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府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政策法规环境。 

4.培育科技中介从业人员队伍。构建一支具备市场分析、技术转化、产业规划、产权评估、科技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能力的专业团队。重点抓好市场技术分析、技术转化、专利分析导航和技术经纪人等队伍的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引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人才,搭建完善起科技中介服务业的人才库。

5. 组建行业监督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恰当定位,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走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

6.制定实施科技资源的共享制度,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创新实验设备设施,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区域性科技资源和公共信息网络共享的合作机制。

作者:

责任编辑:郑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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