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由地说话也是一种幸福
来源:人民政协报民意周刊|时间:2012-11-07
在重庆市长寿区的一次纪念改革开放的座谈会上,笔者作了题为《最大变化,可以自由地说话》的即兴发言。我的发言先是介绍了欧洲中世纪和我国封建社会禁止言论自由的酷刑,也谈了在“极左思潮”泛滥时期给自由的思想、自由说话的思想者所带来的悲惨遭遇。欧洲中世纪,对离经叛道者,用细绳缚住其舌头,使其不能说话。我国封建社会,更为残酷,将离经叛道者的舌头割去,使其永远不能说话。“文革”时期,党的好干部张志新烈士悲壮就义之前,为防止她在刑场说真话,说反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话,竟然割断张志新同志的喉管后再执行死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基本确立,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使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得到了根本性的保障。公民的一些“过火”言论,再也没有人去告密,再也没有人来指责为“恶毒攻击”、“别有用心”、“含沙射影”,更不会发生限制言论自由的事。笔者在发言时,表示:“的确变化太大了。邓小平同志说:‘怕就怕鸦雀无声。’鸦雀和其他鸟类,要鸣叫,怎么能禁止呢?‘可以自由地说话’,就是可以自由地思想。这是30多年来思想的最大解放,同时也是思想解放的前提,这也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前提条件。正是因为如此,生产力解放了,经济大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
可是,笔者的发言遭到一位在场的重要领导的批评,让笔者心情很沉重,甚至担心被“整”。当晚,笔者将发言整理成稿件,发给重庆政协报。没过几天,《重庆政协报》全文刊登了这篇题为《最大变化,可以自由地说话》的文章。读着报上自己写的文章,我的心情舒畅极了,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我深深地体会到,说自己想说的话,保证言论自由的社会是一个能让人幸福的社会。虽然,也有一些干部,用30多年前的观念看问题,但那毕竟是个别现象。对整个中国社会来说,言论自由已得到切切实实的保证。就连那位领导,之后也没有给我“小鞋”穿。过去了,就算了。这也应是一种进步。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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