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渝北区工委“法制进校园”活动走进渝北八中

来源:民进渝北区工委|作者:曾敏进|时间:2023-06-07 16:54:46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吸烟、喝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等均属于本法所称不良行为,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民进会员、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懿律师的讲解下,重庆市第八中学渝北校区的学生们津津有味的听着。

6月6日,民进渝北区工委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校区开展守护“少年的你”——法制进校园普法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痴迷网络容易诱发哪些犯罪行为?法律为什么对不良行为做出来明确规定?报复型犯罪、冲动型犯罪、无知型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围绕未成年犯罪、校园欺凌、网络游戏、不良行为等未成年人的常见问题,张懿律师通过分享生活中学生违法犯罪真实案例,以轻松活泼的形式耐心细致地解读相关法律条文,深入浅出地剖析法律知识,为同学们讲授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危害,引导同学们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沉着应对不法侵害。

互动问答间,同学们积极踊跃与“张老师”进行交流,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不时发出阵阵笑声。“听了张律师的法制课我很受触动,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加强学习、恪守道德底线,用法律规范自身的言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课后赵同学表达了自己对这堂法制课的感想。 

 “希望你们知晓法律,守住底线,多读书,养成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渝北民进八中支部主委、重庆市第八中学英语教师曹红代表民进渝北区工委为同学们送上了法律、文学书籍以及学习用品,勉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做一个“腹有法制”的好少年,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民进渝北区工委主委、渝北区政府副区长马成全表示,下一步区工委将继续围绕学校需求以及当下社会热点问题,利用会内教师、法律会员资源,充分发挥民进界别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继续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推动“微光行动”系列社会服务活动常态化。



作者:曾敏进

责任编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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