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的思考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一般是指民主党派对其组织、成员遵守民主党派章程、履行民主党派职责情况的自我监督,其监督重点是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各级机关的民主党派成员等。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事关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水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主要特征
(一)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政治监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定位是: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具有政治属性,作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来讲,无论是监督各级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还是监督所有成员的思想政治、参政履职、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都属于鲜明的政治性。可以说,政治性是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本质特征。
(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正向监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不同于西方政党内部竞争中的那种攻击诋毁、谩骂指责、互相拆台,而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民主党派内部凝心聚力、团结合作框架下的正向监督,其主要目的是不断增强自身建设,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可以说,正向性是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主要特征。
(三)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特殊监督。政党内部监督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内的纠错机制、党派内部反馈机制,能长期独立地发挥作用。相对于其他监督方式而言,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政治层次较高,又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是中国政治权利监督体系内任何其他形式的监督所不可代替的,具有特殊性。可以说,特殊性是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基本特征。
(四)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综合监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既要监督党派内部各级组织,又要监督党派内部各级成员。监督各级组织方面,既要监督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情况,也要监督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情况。监督各级成员方面,既要重点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情况,也要监督其他成员情况;既要各级成员的思想政治、参政履职情况,也要监督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具有综合性。可以说,综合性是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重要特征。
(五)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柔性监督。虽然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严格纪律要求,特别是要求强化纪律执行,加强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但总体来说,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并非靠行政命令或法律强制力来执行,而是主要通过比较温和的方式实现的,将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提醒、约束和纠错,重点落在预防之上,在运作过程中体现出的是一种柔性。可以说,柔性也是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重要特征。
二、新形势下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对策建议
(一)搞好内部监督党派全员教育。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在工作侧重性方面,具有“三个为主”特点:一是自我教育为主,二是正面教育为主,三是预防性为主。这些特点,要求民主党派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重在预防的原则。因此,民主党派要抓好对民主党派所有成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教育,帮助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对优良传统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同心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自律和他律意识。广泛开展宣传,建设一批警示教育阵地、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刊、网站、QQ群、微信群等工具,加大对党派内部监督意义、原则、内容、方式、方法和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形成党派成员主动接受内部监督的思想认识。
(二)完善内部监督配套制度。随着党派的政治地位日益提升、成员队伍不断扩大、参政议政任务不断增加,民主党派必须建立一套符合民主党派政治定位的、科学、完善、系统的内部监督配套制度体系。要将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党派各级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监督党派成员结果纳入对党派成员的参政履职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推荐党外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为表彰奖励及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参考等。要在严格执行党派普遍制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学习、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组织活动、联系基层组织等制度的同时,逐步将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职务回避制度、干部考核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制度、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询问与质询制度、惩戒处理制度、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委员会经费保障制度等,融入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之中,形成全面科学的配套制度体系。
(三)强化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监督委员会需要精兵强将,要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勤政务实、业务精湛、作风正派的党派成员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提高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地位,实施党派主要负责人直管监督委员会工作、直接联系监督委员会主任制度。明确监督委员会成员具体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及义务。制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作规程,纳入专项经费预算。开展内部监督业务培训,使监督委员会成员了解内部监督的一般原理,自觉认识党派内部监督的本质,把握内部监督的规律,指导内部监督的实践,解决“不懂监督”的问题。同时,对民主党派所有成员加强参政党内部监督制度教育,使全体成员懂得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以及如何保护自己,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四)丰富拓展内部监督载体平台。借鉴学习中国共产党已经建立起的党内权威监督受理平台和运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领导信箱、网邮系统等内部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探索建立网上受理举报系统。建立统战部门、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监督共建共享平台,加强党派成员日常管理,提升约束制衡力。
(五)灵活运用和探索创新内部监督方式方法。民主党派根据形势需要,适时安排内部监督工作任务,班子会议定期听取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监督委员会不定期组织成员开展调研考察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开展相对松散的问题。灵活运用和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党派成员纪律作风、政治学习、党费缴纳等专题监督活动,通过满意度调查、成员测评等方式了解情况,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党派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制度,述责述廉的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同时建立党派干部廉洁档案,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
(六)加大内部监督方式方法处置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纪律执行,加强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要求,从严监督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重点监督,加强党派成员遵守章程、履行义务、保障权利等情况日常监督。建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处置办法,健全不合格党派成员的退出机制。要采取表彰激励、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等形式,将内部监督结果通报到党派成员所在单位,强化内部监督结果运用,努力形成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对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监督是整个系统的相互制约,被监督者也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他们接受监督者的监督,同时也要对专门的监督机构及其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为避免造成监督者缺少监督的真空现象发生,应从制度层面确保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法律、体制、机制体系,这样才能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应通过全方位监督方式,科学界定监督委员会的权力范围和权力的运行程序,监督各类监督者是否积极、正确地参与党内监督,使监督委员会内部形成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本文为民进重庆市委会2021年立项重点理论课题,发表于《中国统一战线》2022年第3期。作者殷贤华系民进重庆市委会参政党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市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员、民进荣昌区委会委员、区政协常委、区文联主席。)
作者:殷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