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微小气候”不达标就入驻? 委员建议加大检测
【摘要】 单位要迁新址,刚装修不久就让员工搬进去办公,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今(17)日,重庆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开幕,在市政协委员别必亮的提案中,加大“微小气候”污染检测,保障员工工作环境健康是他关注的重点之一。
华龙网1月17日16时讯(记者 黄军)单位要迁新址,刚装修不久就让员工搬进去办公,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今(17)日,重庆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开幕,在市政协委员别必亮的提案中,加大“微小气候”污染检测,保障员工工作环境健康是他关注的重点之一。
一定范围内人们活动地点的小环境,如办公室、超市、饭店等场所的室内环境,被称之为“微小气候”;气温、湿度、照度、气流和辐射等是影响“微小气候”优劣的重要因素。“微小气候”的优劣又直接关乎生活期间的人们的身心健康与生活、工作质量。为此,国家还专门制订了一些质量标准予以规范。
别必亮说,办公场所保持良好的“微小气候”有利于员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但近年来,随着不少单位搬入新建办公大楼,“微小气候”问题日益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别必亮说,一些办公楼堂场所的室内“微小气候”检测流于形式,“微小气候”并未达标甚至是污染严重,给在这些地方上班的员工身心健康埋下隐患,以致有员工戏称自己是“冒着生命危险在办公”。
对此,别必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同时应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质量监督检测部门资质审查与检测报告复查。对不合规的检测单位予以取缔,并及时曝光,以保证受检单位检测结论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建设,对于检测流于形式,导致委托检测单位的工作人员身心受损的,应追究检测报告撰写者及所属质量检测部门的相应责任。
作者: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