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邓小平与中国的政治进步
“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俞可平教授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他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进程。”
身为中央编译局副局长的俞可平,是当代著名的政治学家。8年前,一篇名为《民主是个好东西》的文章让他名闻海内外。但是作为学者,他一直谦虚低调,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日前,在中央编译局的办公室里,俞可平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特约记者的专访。他总结了邓小平的历史贡献,“这些贡献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政治进程和政治文化,也应当成为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宝贵遗产,值得后继者们牢牢铭记。”
俞可平对邓小平的“遗产”进行了详细分析,如数家珍,同时他指出,不能简单地把现存的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的结果,更不能超越历史地对邓小平求全责备。
“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这是邓小平留下的最重要政治遗产之一。”俞可平说,“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许多任务,至今也仍未完成。”
邓小平对中国政治进步的贡献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是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同时又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社会各界都在纪念这位历史伟人,回顾和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艰难历程。作为一名政治学家,你认为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俞可平: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改革开放的过程,是中国社会的整体变革过程,是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进步在内的社会整体进步过程。在改革开放35年后,我们已经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观察它对中国历史进程甚至对世界历史进程的深远意义。
从中国现代化进程看,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现代化的新阶段,即从先前的工业化转变为整个社会的现代化;从民族复兴的角度看,它导致了中国的迅速崛起,使中国再次成为世界政治经济强国;从社会主义发展史看,它创造了社会主义在当代的新形式,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当然,改革开放不是邓小平一个人的事业,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体中国人民参与的民族进步事业。但邓小平是改革开放大业的原创者、领导者和设计者,他的思想、决策和行为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正如习近平同志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的座谈会上所指出的,“如果没有邓小平同志,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新生活,中国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光明前景”。
由于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进程,所以,我们对邓小平功过的评价也应当有一种历史的长远视角。
日报:从中国政治发展史的角度看,邓小平对中国政治进步有哪些重大贡献?
俞可平:概括地说,我认为邓小平对中国政治发展而言最重要的遗产包括:倡导解放思想、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强调民主法制、反对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以及把和平与发展当作时代主题、推行一国两制、将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结合在一起、强调国家利益至上的对外交往原则,等等。
我认为,邓小平的这些贡献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政治进程和政治文化,也应当成为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宝贵遗产,值得后继者们牢牢铭记。
“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有伟大的改革开放”
日报: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改革开放,这已经成为学界公认的结论。但多年过去,现在许多人并不理解,尤其是外国人非常费解,为什么解放思想这么重要?
俞可平:思想观念决定着人们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导致什么样的行动。在我国,观念对行为的制约作用尤其重大,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什么事都得有个说法,要对现状有所改变,那就更得有个说法。外国人很难理解,中国的改革开放居然肇源于一场“真理标准大讨论”。
邓小平深刻地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中共自身的特性,特别强调解放思想和转变观念,亲自领导了真理标准大讨论。他明确指出,过去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不清楚的,甚至是错误的。现在回过头来看,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完全可以说,就是一个新旧观念交替的过程,是新的社会主义观念战胜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过程。
解放思想是什么?就是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实际,提出新的思想观念,用以取代旧的观念,指导新的实践。新观念取代旧观念是一个充满斗争和艰难的过程,有时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解放思想,实质上也是冲破旧观念的束缚,进行自由的思考。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解放思想就是自由地进行思想。反过来说,思想解放就是思想自由。当然,解放思想或自由思想,绝不是无的放矢地胡思乱想。而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独立自由地思考,提出与社会进步方向相一致的新观点新理论。解放思想之所以对改革如此重要,是因为真正的改革必定要冲破现存的制度和思想桎梏,提出新的政策,建立新的制度,这就必然要有新理论新思想。
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来看,大凡真正伟大的改革,无一不从解放思想开始。对比一下改革开放前后我们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例如从强调“计划经济”到强调“市场经济”,从强调“阶级斗争”到强调“和谐社会”;从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到强调“人民民主”,就可以明白,邓小平思想解放的力度有多大。禁锢思想,不可能有任何意义的真正改革。没有思想的解放,就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也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有伟大的改革开放。这是邓小平对当代中国政治进步的重要贡献。
“文革偏离了人类文明的大道”
日报:在改革开放之初,除了解放思想,还有另外一个重大的政治举动,就是彻底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什么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它对于改革开放有什么意义?
俞可平:邓小平扭转中国历史进程的首要举措,就是彻底否定由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邓小平清楚地知道,中国未来的发展和改革都绕不开对文化大革命的评判,不彻底否定“文革”,就不可能有中国未来的改革与发展。虽然他对“文革”的处理非常讲究政治策略,但邓小平的态度非常明确,这就是坚决、彻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他亲自主导和审定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正式指出: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毛泽东自己将“文革”列为一生所做的两件大事之一。彻底否定“文革”,不仅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魄力,而且更需要深远的历史眼光。放眼整个中华文明史来看,“文革”的灾难与危害,绝不仅仅限于“文革”的十年,“文革”对传统中华文明的破坏,在许多方面将永远不可修复。质而言之,“文革”偏离了人类文明的大道,是中华文明史上的一场浩劫。从我们这些经历过“文革”的人看来,即使现下社会中的信仰缺失和道德沦丧,在很大程度上也与“文革”对人类文明主流的破坏直接相关。当然,全面彻底否定“文革”,并不是说整个“文革”期间就没有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文革”本身与“文革”中发生的事情必须区别开来。
日报:遗憾的是,现在不少年轻人已经不知道“文革”了,甚至觉得“文革”也不失为反腐败反官僚的一种选择。
俞可平:这是非常值得忧虑的,因为对历史的无知,必然导致对改革开放的误解和对现实的曲解。再加上“文革”中的受益者或“文革”后被判定的“三种人”(指“文革”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还在努力为“文革”翻案。因此,一方面,邓小平坚决、彻底否定“文革”的方针必须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另一方面,为什么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文化大革命,“文革”的深刻教训究竟是什么?如何从制度上防止“文革”悲剧重演?这些问题至今仍然必须反思。
说起文化大革命,顺便推荐一本江青秘书杨银禄最近出版的《我给江青当秘书》。他用大量亲身经历的事例,揭示了江青这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旗手”难以想象的专断、虚伪、奢靡、特权、无法无天和人性扭曲,从中可以窥见文化大革命的疯狂。
民主法制是邓小平的两件“政治法宝”
日报:“文革”期间充斥着无法无天的荒唐闹剧,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一再强调民主法制,显然也是有强烈的针对性的。
俞可平:是的。我认为,民主法制是邓小平总结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经验后得出的最重要教训,也是他在“文革”结束复出后最重视的两件政治法宝。他多次极其明确地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民主和现代化一样,必须一步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像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样,他的政治理想是,在中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他强调指出: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
邓小平始终将民主与法制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把它们视作现代政治文明的主体。他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实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是人民民主。民主有诸多要素,如选举、参与、监督、权力的制约等,还有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就是法治。
日报:不过,除了极个别的地方提到过“法治”外,邓小平更多讲的是“法制”。
俞可平: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邓小平讲的“法制”其实就是现在我们流行的概念“法治”。因为他始终强调以下三点:一是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二是法律的意志高于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意志,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意志,三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法制”与“法治”都强调依法办事,但后者更强调法律是最高权威。正是在邓小平领导下,我们党做出了法治国家建设上一个突破性的决定:任何个人都不允许超越法律之上,任何组织包括党组织本身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自身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反对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
日报:“文革”结束的时候,中国社会普遍反对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你为什么把反对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作为邓小平的政治遗产?
俞可平:邓小平反对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他十分清楚,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发生,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毛泽东个人的权力没有任何的约束,对毛泽东本人的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实,像邓小平这样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毛泽东发动“文革”并非没有异议,也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例如老帅们的所谓“二月逆流”和邓小平的所谓“右倾翻案风”都反映了党内对“文革”的抵制,但这些抵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因为毛泽东本人的权威已经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但即使像毛泽东这样杰出的伟大领袖,也终究是人而不是神,也难免犯错误。当最高领袖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时,一旦他犯错误,那就意味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灾难的来临。
对此,邓小平这一代领导人有着刻骨铭心的体会,他多次强调,“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个人专权一方面与体制机制不健全有关系,另一方面也与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不可分割。从人类政治发展史来看,这两者之间其实有着一种内在的联系。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势必导致个人专制和权力不受约束。另一方面,凡想要实行个人专权,必定要搞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
日报:很难得的是,邓小平是党内对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的危害认识很早的领袖之一,早在党的八大上,他就提出:“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恶果。我们党从来认为,任何政党和任何个人在自己的活动中,都不会没有缺点和错误……因为这样,我们党也厌弃对于个人的神化。”
俞可平:更难能可贵的是,“文革”结束后,已经成为党内最高领袖的邓小平以身作则,明确要求“永远不要过分突出我个人”。他致力于从制度上和传统文化的根源上遏制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领导下,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专门就“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做出了具体规定。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邓小平留给后人的任务
日报:不管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强调民主法制,还是反对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邓小平对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反思。
俞可平:是的。邓小平认识到了国家治理不能依靠个人,而要依靠制度,所以他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这是邓小平留下的最重要政治遗产之一。
无论是在正式的报告中,还是在非正式的会谈中,邓小平均反复强调,法律和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必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和国家的命运应当由制度来保障,而不能系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身上。他不仅从人亡政息和政权安危的角度来思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而且还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来看待制度建设的意义。
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问题上,邓小平不仅仅是在思想认识上重视,更重要的是将它付诸实践。他的那篇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实际上可以看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献。他清醒而深刻地看到:“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他身体力行,努力推动了政治体制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些最重要的制度性改革,大多都是在邓小平领导下开始推进的。例如,恢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着手建立国家的法律体系,开始进行适度的党政分开,带头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从制度上禁止个人崇拜和个人专制,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终止急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努力推行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等等。不过,实事求是地说,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许多任务,至今也仍未完成,要留待后人完成。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现代化
日报:今天我们怎么看待当时改革开放的历史局限性?
俞可平:中共执政已经65年,其中改革开放占据多半时间。在今天,一方面,中国已经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到2020年即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已经享受到了现代化带来的甜蜜果实;另一方面,现代化的代价也变得日益沉重,如贫富差距急剧扩大、环境污染极其严重、腐败特权触目惊心、公共安全日益令人担忧等。在这种情况下,怀疑改革开放的人开始明显增多,在许多人心目中,“改革”不再像过去那样具有某种“神圣性”,有些人直接就说,“改革”已经成为维护既得利益的托辞。毋庸讳言,我们确实为现代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对现状的某种不满非常可以理解。但是,我们必须历史地看待改革开放,不能简单地把现存的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的结果,更不能超越历史地对邓小平进行求全责备。
我们应当历史地去理解,不应当把克服这些局限性的主要责任放在邓小平这一代改革开创者的身上,而应当放在后人们的身上。例如,邓小平为了打破当时的绝对平均主义政策,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改革策略,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必须及时调整这些策略,更加强调“共同富裕”,把公平正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适时将“效率优先”转变为“公正优先”,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作者:马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