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张家政|时间:2013-11-2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起点,教育公平对于提高社会公平程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消除知识鸿沟以更好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实现民族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就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当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结果。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首先应完善区域教育投入机制。应加大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通过实行跨省区以及省域内的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保证区域教育投入均衡。其次,应建立健全区域间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疏通多层次交流沟通渠道,包括政府教育会议、民间教育论坛等,促进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教育先进地区可通过合作办学、教师交流等方式支持教育落后地区,同时大力培养落后地区教育人才。第三,应完善区域教育动力机制。通过改革与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监控机制等,调动区域教育各主体的积极性,形成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的合力。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国教育发展失衡,很大一部分源于城乡教育发展失衡、农村教育落后。应加大教育发展城乡统筹力度,打破城乡教育二元结构。应加大财政尤其是县域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对农村教育的倾斜力度。探索实行城乡学校教育统一管理、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城乡教师交流互动等措施,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使城乡教育在财政投入、办学条件与水平、教育资源、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基本均衡。还可根据城乡在学校、教师和学生等方面的差异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和指导方法,以实现城乡教育的“差异发展”和“分层发展”。

促进校际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是缩小学校间办学差距、促进校际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政府应承担起职责,为尚未达标的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提供专门的扶持资金,帮助其提高办学水平与条件,符合相应的标准。同时,应对学校的办学条件设立上限标准,控制办学条件优越的学校无限制发展,避免出现办学条件过分超标的“豪华学校”。需要指出的是,建设“标准化学校”并非千校一面,而是要在办学条件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凸显学校特色,促进学校间公平、良性竞争,以提升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增强教育活力。

促进群体间教育均衡发展。所谓群体间教育均衡发展,是指要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可以说,群体间教育均衡发展,既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必须加大推进力度。首先,通过改革资助方式、加大资助力度、提高资助效益,对困难学生进行经济资助。其次,解决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可通过改革户籍管理与学籍管理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建立教育经费补偿机制等措施,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接受良好教育提供保障。此外,还应积极关注和推动特殊儿童教育的发展。

本文原载《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0日 07 版)  

作者张家政系西南大学国际学院教授、民进西南大学总支会员

作者:张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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