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各国打击网络谣言经验做法

来源:人民政协报|时间:2013-09-03

美国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  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约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美国各州、市也相继通过相关法规。纽约已通过立法惩治散布有关银行金融状况谣言的行为。

  印度  散布虚假、欺诈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2000年6月,印度颁布《信息技术法》,涉及刑事诉讼、行政管理等内容。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印度对该法作出修订,规定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欺诈信息的个人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  2011年,印度再次修订《信息技术法》,重点加强对网站的规范管理,规定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查封可疑网站和删除内容,网站则应当在接到通知36小时内删除不良内容,同时网站运营商还需要在声明中清楚告知用户,不得发布有关煽动民族仇恨、威胁国家团结与公共秩序的内容。

  韩国  《电子通讯基本法》严惩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散播者  2008年4月,韩国与美国就进口美国牛肉谈判达成协议,有关美国牛肉有疯牛病隐患的传言在网络大肆传播,韩国MBC电视台还制作了相关节目,导致民众开展了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强烈示威和集会活动,持续两个多月。韩国检方经过调查认为,MBC电视台有关节目的核心内容是虚假的,随即对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予以起诉。  同年12月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一普通公司职员朴大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韩国各大金融机构发布紧急命令,禁止企业买入美元,以避免韩元过度贬值。韩国股市、汇市一片恐慌。韩国各大金融机构纷纷表示,该消息为虚假消息,检方随后起诉了朴大成。  上述两起事件发生后,立法机关抓紧研究制订更加严格的法规,以对发布谣言者进行处罚。目前,韩国《电子通讯基本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讯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138韩元)以下罚款。

 

法国  网民和记者成立辟谣网站,提供真实信息  谣言的危害让法国人震惊。2011年9月30日,法国各地数百名中学生冲上街头,抗议教育部门取消一个月的假期。法国教育部门表示从没有这样的决定。原来,只是教育部会议上,曾有人提出将学校假期缩短15天,结果被讹传并导致抗议活动。  针对各种谣言,法国一些网民和记者自发成立了“停止传谣”等辟谣网站。该网站的主页上写着:“本网旨在利用网络提供真实信息,替代那些口耳相传的虚假信息。请速将您认为是谣言的信息告知我们,如果核实确为谣传,本网即会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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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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