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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选登——三峡水库河口的管理保护及利用现状亟待破题

来源:市委会参政议政处|作者:吴胜军、温兆飞|时间:2023-01-03 17:17:28

三峡水库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水库内河口众多,其中流域面积超过50 km2的中型河口有91个。三峡水库蓄水后,改变了库区河口的功能和利用方式,因此加强河口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对于区域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和降低水库水安全风险均具有重要意义。在经过实地调查、与水利业务人员访谈、室内科学指标评估的基础上,发现当前三峡水库河口的管理保护及利用现状并不理想,正面临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前河道管理运行机制难以满足河口的高效管理需求。作为干支流交汇口,河口既包含了支流近河口河道,也包含了部分长江干流河道。因此,河口管理过程中需要支流和干流的河道管理充分协调配合,而在这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成熟。究其原因,当前的河道管理工作(例如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执法巡查、项目审批、资金预算等工作)都是以某一条河作(长江干流或者某一支流)为独立的管理单元。虽然河长制理论上能起到协调干支流工作的作用,但目前河道管理仍实行属地管理,各管一段,传统的“河长制”难形成切实有效的跨区域联合管理机制,出现问题后容易互相推诿现象,很难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治理,治理和管理效率不高。

二、三峡库区河口水质污染风险较大。首先,研究表明库区支流河口的水质在整个支流中是最严重的。其次,绝大部分河口岸线附近(坡度一般较大)均都存在过度农业种植活动(以蔬菜种植为主),且种植区与邻水边界线之间通常缺乏植物篱,导致化肥、农药、除草剂、抗生素、农膜等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水等方式进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和地下水安全,存在较大面源污染风险。再次,河口岸线周边通常有大量生活垃圾,成为重要的水质污染风险源。

三、库区大型河口岸线的生态环境质量较低。通过遥感调查和实地走访分析发现,虽然控制利用型河口通常都已实施一定的岸线治理工程,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采用的是水泥灌浆护坡,导致护坡上植被很难生长;二是这些护岸通常布满大部分消落带高程区域,导致自然植被生长空间有限。这会导致岸线的生物多样性降低、植物对污染的消减能力下降、同时也削弱了对洪峰的迟滞作用。

四、部分河口岸线开发利用布局不尽合理。通过遥感和资料收集库区河口的项目利用情况,对比《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发现部分港口码头、取排水口和跨(穿)江设施等项目建于河口岸线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符合岸线功能区准入条件;部分建设项目布置在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对自然景观及其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如针对忠县甘井河的岸线规划。此外,部分大型河口岸段出现岸线过度开发现象(如乌江河口),表现为一些企业占用过多岸线,新、老码头之间留有很多空余岸线而无预留陆域用地,以及一些小企业、小码头占用较好的深水岸线,而经济效益低下,存在严重浪费岸线资源等问题,对防洪、河势、供水、航运和生态环境也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建议:

一、建立针对河口管理的运行机制

建议将河口,特别是重要河口(例如附近有大型城镇),作为一种特殊河道开展管理。将河口从支流下游河道和干流中区分开来,形成一个独立管理单元,并建立针对的管理机制。

一是依托河长制,由区县政府组织建立健全推行河口管理的各项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干支流河长专题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部门联动机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等。二是完善针对重要河口的管理制度:建议国家或地方层面组织完善河口岸线管理保护及利用过程中的法规(例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河口岸线和水域利用管理条例,明确各级部门管理权限,确定责任主体,理顺岸线利用与河道整治的关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能力。严格执行河口岸线水域利用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水利、环保、交通及市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格执法。

二、降低河口水质的风险

一是对河道两岸进行统一规划修整,构建植被形成岸线植物篱,提升岸线纳污消减能力。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例如推进农膜科学合理使用。三是由水利、公安、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联合检查所辖河口岸线内的各种环境污染行为进行检查;及时清运岸线垃圾,配备专、兼职基层力量,加强巡河监管,形成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在必要位置新增垃圾箱体、垃圾桶及垃圾收运车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在必要位置设立宣传告示牌,加强宣传引导居民垃圾规范入箱,爱护环境。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于三峡水库岸线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

三、运用科学原理提升岸线生境质量

首先,应逐步提高控制利用型河口生态护岸比例,包括木桩护岸、抛石护岸、生态缓坡护岸以及生态混凝土护岸。其次,根据项目研究团队最新研究发现,消落带中部高程(160-165m)的土壤生态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均相对较高,因此建议在岸线管理过程中,需重视对消落带中部高程的管理和保护,例如在实施护岸工程时,应尽量保留消落带中部高程的自然状态,而非全部实施工程。

四、多种措施改善河口岸线利用效率

一是针对过江(河)通道、取水口、生活旅游以及生态保护等各类开发利用岸线的建设项目,要根据当前河口岸线利用现状,评估其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区县最新编制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的符合程度,优化调整已有项目和规划项目的位置、规模和利用方式。二是开展多行业、多功能、多目标的河口岸线利用统一规划,以提高岸线集约利用率。包括三方面措施:(1)对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项目予以调整,将优良岸线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如高度开发利用的河口岸线(如乌江河口)利用程度已很高,但部分岸线利用项目占用了优良岸线的资源,而利用效率低,应予以适当调整,以提高岸线资源的利用效率。(2)将可以集中布置的岸线开发利用项目集中布置,节约有限的岸线资源,促进多个利益主体共享岸线,提高岸线利用效率。(3)重视对岸线利用项目的占用岸线长度合理性评价,避免过多占用岸线,严禁闲置已占用的岸线。例如针对长江禁渔后,许多原渔业小码头和船只已废弃的现状,建议拆除这些码头和船只,恢复自然岸线,提高岸线的集约利用率。

作者:吴胜军、温兆飞

责任编辑:参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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