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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重庆市委关于贯彻《民进中央关于在全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2013年7月12日民进重庆市委四届六次常委会通过)

来源:办公室|时间:2013-10-08
 

 

各区县委员会、工委会、直属总支、直属支部:

为夯实民进组织建设的基础,增强民进各级组织的凝聚力、激发民进广大成员的积极性,树立先进组织典型、表彰先进个人,民进中央决定,从20137月至201410月,在全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根据《民进中央关于在全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委会成立活动开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委会成员组成,陈贵云主委担任组长,张克敏副主委担任副组长。市委会组织处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其余处室协同配合开展工作。

二、活动要求

1.深刻领会活动意义。将活动开展与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参政党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民进中央、民进重庆市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激发组织和会员的活力,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切实明确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开展,使各级组织的思想认识和会员的政治素养有所提高,组织的自身建设和会员的能力有所加强,组织的发展和会员的进步得到促进。

3.广泛学习活动标准。以创建民进全国先进组织(不含省级组织)、争做民进全国先进个人(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为基本内容,广泛学习《意见》提出的基本标准,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4.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各级组织要落实领导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和中心工作,制定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活动步骤

按照会中央统一布署,结合我会实际,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37月至20139月。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2.制定《民进重庆市委贯彻〈民进中央关于在全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实施方案》。

3712日召开区县(直属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会议,动员布署活动开展。

4720日市委会向会中央上报实施方案。

5730日前,各区县(直属总支、直属支部)成立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并向市委会上报活动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创先争优,201310月至20147月。

1. 各区县组织按实施计划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 市委会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促进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3201310月召开基层组织工作研讨会。

4201312月召开民进重庆市委建会55周年纪念大会,在会上表彰一批 “双岗建功”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 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双月推进会,进行阶段交流、小结。

6.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并上报会中央。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48月至201410月。

1.各区县(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分别进行活动总结,于20148月底形成材料上报市委会。

2. 市委会形成总结材料按时上报会中央。

3. 市委会制定市级先进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4. 市委会根据民进中央评选办法,产生全国先进组织、先进个人建议名单,上报会中央。

                                                                                                      

                                 民进重庆市委

                                  2013715

作者:

责任编辑:汤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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