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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重庆市委关于开展“口述会史”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处|时间:2011-03-21

民进重庆市委

关于开展口述会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员会、工委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会中央《关于在全会开展“口述会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会史资料的抢救收集整理工作,抓紧还清“老账”,充分发挥会史资料的“资政育人”作用,继承和弘扬我会优良传统,市委会决定在全会开展搜集整理口述会史资料的工作。

一、开展口述会史的主要内容

在继续做好各区县委员会、工委会、总支、直属支部会史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广泛征集和整理我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特别是历届老领导“亲历、亲见、亲闻”的会史资料,包括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重点人物等。

二、开展口述会史的方式

口述会史主要以工作人员访问当事人、当事人自己口述、工作人员整理为主,辅以当事人撰写、当事人的家属和同事等对其所述事件的记录和回忆等形式,留存方式是录音、录像及其整理的文稿。

三、开展口述会史的要求

1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对本级组织成立以来的重大事件、历任主要领导同志、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梳理,突出具体人物和事件的具体细节和过程,列出采访或约稿的名单,确定口述人,对通过录像、录音、记录等手段对相关会史资料进行搜集并及时整理。

3、会中央将于4月中下旬来我市开展民进会史工作调研。请你们抓紧收集和整理,争取415日前上报一篇整理文稿和录音资料。

4、市委会拟于年底召开总结表彰会,争取在明年编辑一本会史资料选集。1130日前,每个区县委员会至少上报3篇,每个工委会、总支、直属支部至少上报1篇。

联系人:罗明兰   陈平

联系电话:63602326   6363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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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重庆市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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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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