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专题之十五——陈贵云热议“国五条”:关键在于抑制囤房炒房
国务院新近出台的“国五条”政策,房地产调控,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全国“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发出了不同“声音”。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民进重庆市主委陈贵云向记者坦言:政策的出台到底能否起到抑制房价、释放房源的作用,尚不得而知。
“政府应该做的是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降低‘交易成本’,鼓励房产交易,降低空置率”。陈贵云认为,征收20%的所得税本来是以前就有的规定,但是以前的二手房交易试有两种选择,在房地产增值过快的情况下,另外一种交易方式采取的缴费方式比按照增值的20%上缴所得税要低很多,因此大家都没有选择缴所得税的方式。这是政策出台后大家感到压力很大的原因。
征收房产税的初衷是抑制高房价,但这需要严格的措施来实现。“房源在哪些人手里?所得税能不能征到这些房主头上?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陈贵云说,“如果新的税收政策真正实施后,税收却被转嫁到了买方,那么实际就推高了房价,这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由于这些年房产增值过快,20%所得税会是一大笔费用,那么会让大家觉得交易不合算,降低交易积极性,没有达到增加‘持有成本’,降低‘交易成本’的原则。另外,我们还必须要考虑买房者是不是为了改善自己现实居住条件而销售自己的居住性房产,对于这类房产交易是不应该课以重税的。”
对“国五条”的实施,陈贵云主张给地方留有一定的空间,不要全国一刀切。他说,这次要求地方出台调控房价政策并问责,是值得肯定的。
“要想通过税收手段打击投机客,会误伤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的中等收入群体”,陈贵云认为,加大房产调控的措施其实很多,更合适的工具不是单独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征税,而是开征房产增值税、遗产税、市政税等。
陈贵云从自己的调研情况进行分析:“从目前情况看,仍然存在私人囤房、炒房团囤房、开发商囤地的现象。”在他看来,要做到既满足居住性购房需求又能够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是如何抑制囤房和炒房,真正把房屋回归到其本质属性——居住用。而囤积的房产和炒房用的房产,其最大的特点是不使用或极少使用,而且长期占用公共资源,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为此,陈贵云建议,在金融调控手段之外,采用多税种调控措施:
一是设立“资本增值税”。对于在房地产出售、赠与、转移中(不包括遗产税征收范围内的继承和赠与),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征收资本增值税。为保证居民自住房出售的正当权利,居民出售唯一一套自住房可以不征收资本增值税,而且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发布每年的资本增值税免税额。
二是设立“房地产遗产税”。对于房产征收遗产税。房主赠与或者去世后由子女继承的房产超过一定价值额度即征收遗产税,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房产的长期收益预期。
三是设立“市政税”。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消费的过程会增加市政负担。房产拥有者有义务承担一定的市政税。当房产闲置时,此税由拥有者承担,当房产出租时,由承租人承担,这一可以提高房产的有效使用率,防止闲置,二可以让拥有者或者使用者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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