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江北区委建言微型企业发展

来源:江北区委会|时间:2012-10-29

1024日,中共江北区委2012年第五次双月座谈会在洪恩寺陶然居大观园会议中心举行,区政协副主席、民进江北区委主委谢平,民进江北区委副主委徐建辉、陈跃、蒋纪群、桂飞、肖渝妹参加了会议。会上,蒋纪群代表民进江北区委发言,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江北区商贸发展取得的可喜成绩,并就促进江北区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09月启动发展微型企业2年以来,江北区微型企业发展成效显著,微型企业数达到1578户,带动社会资金1.5亿元,带动就业1.1万余人,已有350户微型企业在企业规模,就业人数、资本总量等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针对江北区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民进江北区委就如何加快江北区微型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从而实现江北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促进江北区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氛围

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是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主城的核心区,江北区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应比其他区县更好。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努力打造有利于吸引更多外来人员投资办微型企业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氛围。同时,加大对中央、地方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的力度,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以及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3个配套文件等,并根据这些文件,多出台一些配套文件,来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江北区微型企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微型企业做大做强

建议在微型企业产品换代升级、实施精品战略、扩大规模壮大企业、拓展市场业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资金有效运转、业务技能更新等方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全新的态势继续加强对微型企业的引导、管理等服务,做大做强微型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首先,推动结构性减税,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用足用好中央赋予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发展微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同时督促政策的是否落实到位,如: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保险,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其次,加大财政扶持政策。为完善“1+3+3微型企业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今年市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作为核心区之一的江北区,建议在市级财政政策扶持的基础上,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对那些有一定的发展前景,科技含量较高,解决就业,盈利能力强的微型企业进行再扶持,支持这些企业成为中小企业,甚至是大企业。

四、进一步加大发展载体与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从江北区发展微型企业的数量看,还没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市到今年9月底累计发展微型企业7.35万户,平均每个区县达到1934户,其中今年发展2.27万户,平均每个区县达到597户),其主要原因是发展空间受限,建议结合都市工业楼宇和小企业基地来拓展发展空间,即发展园中园的模式,江北现有市级和区级都市工业楼宇20多个,在都市工业楼宇和小企业基地里面搭建一些微型企业孵化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广告业、动漫产业、IT业等,来促进微型企业量和质的发展。同时,加大服务平台建设,经济要发展离不开服务体系建设,江北区应扶持和建立一批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重点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更加专业、规范化的质优价惠的服务。

五、与国家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相统一

建议积极向市里呼吁重庆应统一执行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维护政策一致性。20116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所有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严格按此执行,各项优惠政策对象均以此为评定标准。

作者:

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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