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和制度破除“圈子文化”

来源:本站首发|作者:刁兴泽|时间:2015-06-12
圈子原本是指人与人因为志趣相同,爱好相同或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联系在一起的人群。志趣相同、爱好相同、结伴临溪、坐而论道都不失为人生的一种乐趣。但是社会特别是官场流行的某些圈子却完全背离了其本质。不少人削尖脑袋钻圈子,千方百计扩圈子,形成了一种繁荣的“圈子文化”。所谓“圈子文化”,就是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为一己之利编制利益同盟,或官官相护,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或是搞山头,把分管的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层当成家臣,或是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去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显示,这些团团伙伙的不良风气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问题不容小觑。在通报四川情况时,采用了“官官勾结,官商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表述;广西一些领导干部被指任人唯亲,搞小圈子;江苏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圈子关系,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河北个别领导“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圈子文化”是一种封建文化、庸俗文化、没落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机性、帮派性、顽固性、贪婪性的特征。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就查出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案,这些官员身处同一个圈子。查处的类似“官员勾结”的圈子屡见不鲜,某个高官落马后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涉及一个单位或整个行业。官员与商人勾肩搭背也是圈子的重要形式,他们相互勾结、各取所需。

  “圈子文化”的源头是封建专制,是人治。封建专制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有法律无法治,封建专制的残余至今仍然存在,致使人身依附、等级制度、门客政治等在党内仍有市场,并且在思想多元化、利益多元化的今天有所发酵。一些人把组织当成朝廷,搞任人唯亲,进行人身控制,围绕自己打造盘根错节的现代“宗族”,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江湖化。“圈子文化”从形式上看是党内宗派主义的变种,每个小圈子就是一个小团体、小山头,它强调局部利益,无视整体利益,通过内部的“潜规则”绑架组织。“圈子文化”从本质上看是利己主义,围绕一个“私”字,混进圈子的人,无非是为了获利,归根到底是个人利益同盟,将利益交换关系发展为“人情”关系,为其赤裸裸的目的蒙上一层“人情”面纱,结圈、进圈的人心态各异,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为了从圈内获利。

  “圈子文化”危害极大,必然导致坏党乱政。搞圈子的人常以“乡缘”“学缘”“业缘”等架天线,搞勾兑,使圈里人只知门户、不知组织,只知私利、不知公义,只知圈情、不知民意。它容易形成空谈淘汰实干,关系淘汰能力。尤其严重的是它破坏党内团结,践踏党内民主,阻碍政令畅通,助长家长制、一言堂,必须予以破除。邓小平曾告诫全党:“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很多失误就是从这里来,很多错误就是从这里犯起。”习近平总书记说:“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拉拉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以利相交,利尽人散,古往今来,结党营私的人都逃不掉树倒猢狲散的结局,“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就是例证。与其追逐官场的“圈子文化”,去做某领导的家臣,不如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用扎扎实实的政绩证明自己的能力。有能者居之是千古之真理,那些进圈子、靠关系的人,看似顺风顺水,实则饮鸩止渴,为某领导鞍前马后是走不远的。

  破除“圈子文化”的方法很多,只有坚持用法治和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用法治破除“圈子文化”,必须坚持依法治腐、依法治权、依法行政。依法治腐就是把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搞腐败,都要依法惩处,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即使进了圈子,也是徒劳的;依法治权就是把权力法治化。权为民所用、权为法所限,依附权力没有了依靠,自然也就无需进圈子;依法行政就是依法约束行政行为。目前重点是制定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使各级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也就是明晰政府权力边界,让“圈子文化”无法渗入。用制度破除“圈子文化”,必须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权力不再是可寻租、可牟利、可替人办私事的资源,当权力回归为正常,“圈子文化”才能失去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圈子才无法发挥作用。

作者:刁兴泽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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