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乡镇国有资产?

来源:《重庆政协报》|作者:凌云|时间:2014-06-30

 

“在5月26日举行的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调研成果汇报会上,黄奇帆市长点评了民进市委关于规范和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认为这个课题研究‘很有意义’!”6月18日,民进市委专职副主委张克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

乡镇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数量众多,类型复杂,分布广泛。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规范管理,许多乡镇国有资产被随意处置和流失,成为容易被忽视的“腐败温床”,并伴生和激起一些社会矛盾。按照“党委要求,政府出题,党派调研”的参政议政调研模式,2013年3月-12月,民进市委成立课题组赴我市部分区县开展了乡镇国有资产情况调查。

参与调研的张克敏回忆道,在历时9个多月的调研中,由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民进市委社会法制专委会的部分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先后4次赴重庆南岸区广阳镇及所辖的垭口村、新六村等地实地考察调研,收集我市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面临的问题等资料,并多次与其它部分区县相关部门进行多层面沟通,收集调研数据;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市委主委陈贵云亲自参与课题调研和论证工作,并提出了“课题报告要紧密结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重突出乡镇国有资产的界定、管理、盘活三个方面,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的具体要求。

到底谁动了乡镇国有资产?当前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机制,近年来在乡镇经济开发过程中暴露出来很多问题:因家底不清,留下一笔笔“糊涂账”;因管理不善,尝试清理盘活国有资产效果不明显;因处置不当,乡镇国有资产大量闲置和被任意处理。

“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了目前我市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了乡镇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对乡镇国有资产的管理就是为了使国有资产不流失,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张克敏说。

从2010年3月起,南岸区广阳镇正式开始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并在探索创新管理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作支撑,没有具体的上级对口部门进行指导,没有相应的人员编制和专门的工作经费,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工作中还面临许多具体困难。比如,广阳镇虽然清理出来2亿国有资产,但没有明确的使用依据,镇政府也不便擅自动用,对清理出来的资产不知道如何使用,成为广阳镇政府的困惑。

调研组认为,资产难以界定、权属难以划分、缺乏专人管理、相关法律处于真空状态等,正是造成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

为此,调研组的专家们就建立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思考。他们认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最突出的弊病,是国有资产产权的“模糊”和“不清晰”,资产管理职责不清,认识不统一,造成了管理主体的长期缺位。所以,地方政府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公正有效的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就如何规范和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调研组提出了建议。

首先是希望国家层面出台《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搞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建议我市积极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出台具体文件。在出台条例的基础上,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界定和确权工作,依法补齐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

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关键在“规范有序”。调研组提出三个“规范”——

规范档案管理。推行南岸区广阳镇的管理经验,推广一个项目一份档案、一个项目一份协议、一个项目一份台账、一个项目一份审计报告、一个项目一套证照(产权证)的“五个一”乡镇国有资产档案管理标准。

规范日常管理。在不增加财政供养负担的前提下,设立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专人管理。区县国有资产和乡镇国有资产要分级确权、分级管理。实行严格的新增资产登记制度、国家需要时无条件退出机制等等。

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建议制定《乡镇产权交易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产权交易的主体、决定权与审批权、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方式与程序等。坚持收支两条线,乡镇国有资产的收益要纳入区县国库统一调配,不能坐收坐支。

调研组认为,清理乡镇国有资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既是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也是保护乡镇各类财产所有人权益的举措。因此,要放开盘活,提升乡镇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首先,乡镇政府必须退出直接经营活动,只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可把监管职能交给社会化专业监管机构(区县也可以建立监管平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监管。

“要坚持市场化运营,力促乡镇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调研组建议,可对维护成本高、经营价值不大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可以由区县统一组织),拍卖所得用于乡镇债务清偿和民生事业,进而降低管理成本。还可以探索有效的混合所有制实施路径,把部分股权转让给民营资本,组建国有、集体、民营资本等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负责市场运营。

调研组还建议参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制定《乡镇国有资产效益收缴使用办法》,规范有序地将乡镇国有资产产生的利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

(本文原载2014年6月27日《重庆政协报》)

作者:凌云

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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