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各地普遍存在所谓好学校与差学校、一般学校和名牌学校、薄弱学校和示范校的区别。这些学校除了理念、师资等软件方面有差异,在校舍、图书、电子仪器、实验设备、运动设施、住宿条件等硬件方面的差异更大,教育公平性矛盾日益凸显。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急功近利装点门面,还不断把有限的教育资金投入到少数学校“锦上添花”,使这一矛盾更加突出。
政府是教育投入的主体,通过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来解决学校之间条件差异过大的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国家和我市也制定过中小学建设标准化的有关文件,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时间较早,与如今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二是对“标准”执行的刚性要求不够,使各区县政府在学校建设中投入的依据性不强;三是政府有些官员对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如果再加上资金不足的问题,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就更会大打折扣。
现就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强化政府职能的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在义务教育实现基本普及目标之后,享有资源配置均衡、质量得到保障的素质教育必然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缩小地区、城乡、学校以及人群间的义务教育差距,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国家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从我市近几年来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趋势看,加大政府投入,力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已具备基本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依靠各级政府从执政理念上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明确重点职责和任务,为进一步采取有效可行的政策举措提供可靠保障。
(二)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
按照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2]102号),参考全国各大中城市《关于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结合重庆市实际现状尽快出台《重庆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和《重庆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修改完善《重庆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加速推进我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建立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责任分担保障机制,确保学校建设经费的投入。
要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无米之炊”及其配置不均衡问题,必须强化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将义务教育作为保障重点,逐步增加政府投人。政府需要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中实现“四个倾斜”,即向落后地区、农村教育、困难学校、弱势人群倾斜。有效“抬高底部”,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按标准对所有学校合理配置,合理分担经费,形成有效机制。变学校“要政策、要资金”为“按标准、按政策”。,把每所学校都办成合格学校,缩小学校之间的过大差距。
(四)尽快推进试点,逐年加大力度,力争用5到8年的时间使我市中小学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逐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真正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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