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组发言:组建行业知识产权联盟 增强我市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是实现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市汽摩、电子、装备、化工、材料等支柱产业发展较快,但目前全市仅有超声医疗器械行业初步建立了一个知识产权联盟(处于探索阶段),汽摩行业正在筹建联盟,其它行业则没什么动静。没有知识产权联盟的消极影响:一是企业间的技术和专利资源缺乏整合,不能“抱团”进行技术研发,对行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转型升级不利;二是企业在专利申请、维持和专利诉讼中“单打独斗、势单力薄”,导致“有理说不清,甚至有利也吃亏”。
具体地说:
1.企业对“专利壁垒”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应对乏力
近年来国外许多企业凭借在一些关键技术上的先发优势,频频对我市企业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形成“专利圈地战”和“专利壁垒”。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市企业遭外企起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150多件,收到外企警告函上千件;2012年我市5家汽摩企业因应对“专利壁垒”增加成本498.75万美元,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933万美元。
随着我市一些产业的发展壮大,面临国内同行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但由于没有行业知识产权联盟,相关企业在应对时力不从心。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大型龙头企业(如汽摩行业的力帆、隆鑫、宗申等)遭受的侵权案件较多,但单个企业由于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疲于应付,维权效果很差;二是一些拥有专利的中小企业在遭遇侵权时,因能力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无法有效维权,企业损失惨重。调查中,瑞阳科技反映其控制器产品被浙江某企业抄袭仿制,维权时间长达2年,仅市场份额流失造成的损失就超过1000万元。
2.企业间知识产权纠纷频繁,行业内耗严重
一是市内企业间(主要是中小企业对大企业)的产品模仿抄袭,频繁引起纠纷,扰乱市场秩序。如我市一些摩托车企业推出的畅销款产品,有的在半年内就会被市内相关企业仿制,导致迅速垮价,大家无利可图。二是同行业的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方面差异不明显,同质竞争严重,为抢订单往往相互杀价,陷入“内耗”,从而失去定价权,导致整个行业没有“赚钱效应”,无法真正做大做强。
3.专利检索、分析、管理和法律服务缺乏统筹协调,企业的相关成本大幅度提高
据了解,企业在技术研发中若能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可节约40%的经费和60%的时间。目前我市专利检索分析服务远不能满足企业所需,以目前唯一能提供检索分析服务的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例,不仅缺少企业急需的东南亚、南美、非洲等国家的专利信息,而且不能提供专利预警、出口产品专利规避分析、产业专利态势分析等深层次的专利信息服务。企业在分别购买专利检索分析服务时互不通气,缺乏协调和共享,导致重复购买,浪费惊人。
在专利管理和购买法律服务方面也缺少行业统筹协调,相关成本得不到有效分担。据了解,目前在1个欧美国家申请、维持1件5年期专利,需人民币5-8万元;在出口国发生专利诉讼,人员往来和律师费用一般在10万美元以上,若被判赔偿则金额动辄超过百万美元,中小企业根本无力承担。同时,中小企业也无法分享大企业专利诉讼的相关资源和经验。调查中,东风小康、瑞阳科技等中小企业反映在处理专利纠纷时亟需大企业的指导和帮助。
4.行业知识产权缺乏交流平台和交易机制
在我市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总体不高、知识产权话语权相对不足的大背景下,加强行业内的联合开发和技术共享很有必要。但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专利和技术的公共交流平台,导致企业研发各自为阵,人力财力重复投入;加之未形成专利交易机制,企业不能通过交叉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转型升级。
5. 不利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集聚和培养
知识产权工作需要懂技术、懂法律、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周期长(通常要3-4年)。目前我市的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分散在企业,缺乏整合。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上的“忍气吞声”也不利于人才成长。此外,我市对知识产权人才缺少专门的评级、奖励等措施,也导致人才外流。虽然短期内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才短缺,但从长远看,知识产权人才不足的问题会带来严重后果。
建议:
1.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组建我市支柱行业知识产权联盟
学习广东、浙江等地经验,加快组建汽摩、电子、装备、材料等支柱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联盟可采取官助民办模式,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龙头企业担纲,中小企业参与;同时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完善联盟运行、服务和企业利益分配等机制。
2.建立(整合)行业专利数据库,提供高质量的检索分析服务
整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现有的数据库资源,新购一些行业急需的专利数据库,扩大收录覆盖范围,加快数据更新频率,建立更完备的行业专利数据库,由联盟统一管理,供联盟成员查询使用。要在原有政府服务的基础上,由联盟提供更高质量的专利检索分析服务,重点是做好专利预警、出口产品专利规避分析、产业专利态势分析,提供专利战略等信息。
3.针对专利壁垒和专利侵权行为,建立行业共同应对机制
整合行业内企业的现有专利,购买市外以及国外部分合适的关键专利,设立“专利池”,增大我市相关行业的企业整体应对专利壁垒和侵权行为的话语权。同时,集中人才、技术、产品等资源,按“当事企业多承担、其它企业适当分担”的原则,以集体委托谈判方式,共同应对专利壁垒和侵权行为。大企业掌握的法律服务资源和经验,可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4.建立行业技术交流和共享机制
坚持“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建立行业新技术研发联合攻关机制,避免企业重复投入。确立“专利池”使用规则,建立完善专利交易机制,促进联盟内企业通过内部协议方式对拥有的专利技术以优惠于市场的价格进行许可、转让,避免重复研发和成本浪费。
5.以联盟为平台,集聚和培养我市相关行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一是政府出台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制定奖励措施,提高我市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内的人才的联合培养、集中使用模式,在共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过程中,提高我市专业人才素质。
6.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基金
由政府投入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发动大企业共同出资,成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基金,用于联盟的组建和运行。联盟成立后,每年的运行费用可由政府的少量拨款和参与企业交纳的年费组成。若有企业需要联盟提供针对性的特殊项目(如出口产品专利规避分析)服务,应交纳相应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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