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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716—我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亟待改进

来源:参议处|时间:2017-11-29

据民进会员、渝中实验二小教师张曼,民进渝中区委副主委、重庆市教科院教研员李志辉反映: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同年1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明确了综合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将评价内容分为五个方面: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并要求2015年起“各省(区、市)要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我市部分区县和中学已经开发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但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并不能完整、准确、连续地记录学生的成长历程,只是由老师填写“操行评语”,或者由学生之间互评、自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不可能得到大学录取的认可,也无法为学生升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进而阻碍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其主要表现在:

1、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主要由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学分、自我评价、学校分项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审核意见几部分组成。其中第三项包括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版块的文字评语和等级组成,全部报告除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分数和具体数据外,其余评价内容没有具体评价活动、过程的记录和数据,无法显示学生在三年中的发展与差异。

2、各类评价内容的设计仍旧沿用描述性评价,而非数据的采集和过程的记录,这就直接导致学校不需要按时间序列,从高一年级起,每期由多部门协同执行完成。但目前,我市大多数中学都是在高三毕业前夕,由指定的部门或教师,带领学生录入相关文字性描述,集中完成评价报告。

由于评价结果直接关乎到学生的档案,所以无论是由老师还是学生完成的部分,三年六学期的各级评价结果,最后绝大多数都是优秀,这显然不能真实地反应学生的真实发展。同时,高校方在录取过程中也不愿意采用高中阶段的评价,仍然以分数录取为主。而高中学校也不会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依旧会把提高学生的分数作为学校教学的中心任务,最终造成恶性循环,那新高考的推进势必更加艰难。如果新高考背景下的评价不能做出实质性地调整,综合素质评价也就不能真实、全面、客观地量化与定性,为此,特建议:

1、评价内容由传统单一的评语转变为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市教委根据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和重庆市实际,研制重庆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的人数比例,每个学校可根据重庆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分办法并向学生、社会公示。

2、评价方式由终结性评价变为过程性评价。采用互联网+的新媒体技术,各学校定期定时上传本学期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让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作用。

3、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仍为录取依据之一。高校可以借鉴发达国家顶尖大学的招录取制度,根据自身人才选拔的目标和核心要求,建立自身完善的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记录的过程资料和内容,对学生的整体素质形成一个综合性判断,筛选出适合自身的学生。从而推动实现素质教育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加快我国高尖端人才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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