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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正能量帮助失足孩子重拾希望

——访第三届重庆市道德模范曾美华

来源:中国文明网|作者:记者 周璨|时间:2014-04-03

   

 

    “曾妈妈,小同(化名)的工作联系好了。”“太好了!”3月1日,第三届重庆市道德模范曾美华接到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打来的电话,在多方协调帮助下,她帮扶的失足少年小同的工作终于解决了!

  “什么是雷锋精神?雷锋就是一乐于助人的人,雷锋精神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曾美华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给失足少年多一点关爱,帮助他们早日重回社会。

  当选“合适成年人”、帮助失足少年找工作,对失足少年的帮扶进行了提前和延伸

  3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曾美华的家中,大量有关法律的报刊书籍堆放在“曾妈妈”的写字台,她正在学习。

  “我帮助的这些孩子有点特殊,要帮助好他们,我必须得自己先知法懂法。”戴着老花镜,曾美华将报纸上的犯罪案例认真摘录下来,同时,还摘录了一些好人好事。

  “案例是教训,先进人物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曾美华希望在给孩子们敲响警钟的同时,把更多的正能量传递给他们。“雷锋就是我们大家都要学习的好榜样!”

  2011年,被评为第三届重庆市道德模范,曾美华对失足少年帮助没有停止。她坚持去未管所、看守所看望未成年犯,给他们生活上的支助,心灵上的抚慰,并当选“合适成年人”。通过参与审讯、全面了解孩子的家庭、犯罪过程,帮助失足少年找工作等,把对失足少年的帮扶进行了提前和延伸。

  成立“曾妈妈工作室”,壮大帮扶队伍,帮助更多失足少年

  “你这个年龄,应该是在教室里读书的年纪,而不应该坐在这冷冰冰的审讯室。”曾美华第一次见到小同,是在审讯室里。深秋时节,小同还穿着短袖,曾美华断定,小同家里经济不太好。

  果然,小同父母离异,因为生活困难读完小学就辍学了。于是,曾美华为他送去了毛衣、裤子、鞋子。不仅如此,在小同刑满释放的时候,曾美华还找来一帮爱心人士去接他,并给他联系学校,免费读书。

  在长期和失足少年相处中,曾美华发现,许多孩子因为缺少或缺失亲情,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其实在他们内心,强烈渴望有人关心。

  去年,“曾妈妈工作室”在观音桥街道富力海洋社区挂牌成立。曾美华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她希望壮大帮扶队伍,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失足少年,其中,“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是他们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曾美华说,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快乐了自己;在奉献爱心的同时,自己心灵也得到净化;在温暖别人的同时,也照亮了自己的多彩人生,爱与被爱都是一种幸福。

  注:“合适成年人”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曾美华主要事迹:

  曾美华,重庆江北区民进会员、江北区蜀都中学退休教师。2011年,被评为第三届重庆市道德模范。2006年受聘为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爱心家人”。2006年至今,她持续关注、帮教失足少年,往返未成年犯管教所150余次,帮教多名管教人员,为他们购买生活用品、学习资料。将多名释放人员送到车站或送到家,帮助他们办户口、找工作。为更好地帮助失足少年,她还到西南政法大学进修《犯罪心理学》,学拼音、学普通话、学电脑。被未成年犯亲切地称为“曾妈妈”。

作者:记者 周璨

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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