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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贤华:新时代提高政党协商质量研究

来源:民进荣昌区委会|作者:彭小玉|时间:2026-01-22 19:49:16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政党协商位居七大协商之首,根本在于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核心地位,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实质是通过制度化渠道将民主党派智慧转化为治国理政实效,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实践形式。新时代中国政党协商正处于从形式完备到质量提升的关键转型期,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形态,其制度效能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因此,新时代提高政党协商质量,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一、新时代提高政党协商质量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新时代提高政党协商质量是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关键环节。通过优化协商机制,能够强化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共识,构建更具包容性的政治整合平台。这种制度设计既确保了执政权威的集中统一,又通过制度化渠道吸纳社会多元诉求,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在意识形态领域,高质量协商实践有助于凝聚最大公约数,防范政治极化风险,为长期执政提供更稳固的合法性基础。

(二)有利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时代提高政党协商质量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更深层次发展。政党协商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其质量提高意味着民主参与的实质性拓展。不同于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周期性参与局限,中国特色的政党协商构建了常态化、多层次、宽领域的政治参与体系。这种制度创新使民主不仅体现在选举环节,更贯穿于治国理政全过程,实现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

(三)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高质量政党协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通过优化协商程序、完善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能够显著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协商过程的充分论证和多元视角碰撞,有助于发现政策盲点,降低决策风险。同时,协商后形成的共识,能够转化为政策执行力,减少实施阻力。这种治理效能提升不仅体现在政策制定环节,更贯穿于政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四)有利于构建新型政党关系。新时代提高协商质量是发展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的政党关系以合作共赢为本质特征,显著区别于西方对抗性政党政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实践,执政党与参政党建立起更紧密的政治共同体关系。这种新型政党关系既保持各自的组织独立性,又形成共同的政治奋斗目标,为世界政党政治发展提供了全新范式。

(五)有利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高质量政党协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独特优势。作为一种原创性政治制度,中国政党协商突破了传统民主理论的二元对立思维,实现了民主与集中、效率与公平、多元与一体的辩证统一。其成功实践不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更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提供了重要启示。这种制度创新证明,民主的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各国应当根据自身国情探索适合的政治发展道路。

二、新时代政党协商的显著特征

(一)制度定型化与法治化。政党协商从政治传统升华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支柱性制度,《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协商程序、内容及保障机制,实现从实践探索到法治化运行的质变,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成熟定型的新高度。其制度设计涵盖议题设置、主体权责、成果转化全链条,构建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的规范化体系。

(二)全过程民主深度嵌入。协商民主贯穿政策“决策前调研论证—实施中问题磋商—执行后效果评估”全周期,形成程序闭环。通过政党协商等渠道,将民主参与从政治领域延伸至经济社会治理各环节,实现人民民主在时空维度上的完整性拓展。数字化平台每年处理大量民意诉求的实践,彰显了常态化参与的机制保障。

(三)治理效能导向明确。协商机制聚焦决策科学性与执行有效性双重目标。“调研-协商-反馈”闭环推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体现民主协商与行政效率的辩证统一。各民主党派依托行业覆盖优势提出的专业化建议,促成一批又一批政策修正,凸显其在风险预警和系统优化中的治理价值。

(四)政党关系范式创新。以“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核心的新型政党关系,颠覆西方对抗性政治逻辑。中央层面专题协商的制度化实践,实证了执政党与参政党目标同向、优势互补的合作共赢模式。这种基于政治共识而非权力博弈的互动机制,为全球政党政治贡献了非零和博弈的新范式。

(五)文明价值全球传播。中国政党协商讲究“求同存异”,其协商哲学超越意识形态对立,被一些国家借鉴应用于多元社会整合,印证其跨文化适应性。中国政党协商在主体关系上确立“法律平等-政治有序”原则,在过程设计中贯通“民意-政策”转化通道,在价值目标上平衡民主广度与决策效率,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破解“民主-效能”悖论的系统。

三、新时代政党协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协商主体问题。一是部分协商主体的角色定位认识模糊。民主党派在协商中的“参与者”与“监督者”双重角色存在张力,有的协商主体没有弄清楚“参与者”角色强调在决策前和决策中共同协商,推动政策形成,而“监督者”角色则聚焦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反馈和优化‌。这双重职能相互补充,共同促进治理体系的完善。‌二是协商主体参与度不均衡。当前,政党协商中部分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对协商的贡献有限,导致协商质量参差不齐。三是部分协商主体能力滞后。表现在政策研究、问题分析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不足,对科技变革、元宇宙、智能制造、区块链、数字经济、碳中和等新兴领域缺乏专业研判能力,一些提案缺乏具体数据支撑和可行性分析,提出的建议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协商质量。

(二)协商议题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党委对协商议题的“单向主导”现象突出。表现在地方党委惯于自上而下单向确定协商议题,未充分征求民主党派意见,议题与民主党派专业领域或群众关切脱节,导致协商民主与决策民主的衔接不畅。二是协商议题结构性失衡。经济类议题占比偏高,而民主监督、法治建设等政治性议题占比偏低,与“政党协商应突出政治属性”的要求存在偏差。

(三)协商程序问题。个别地区年度协商计划制定缺乏刚性约束,临时性协商占比过高。议题设置缺乏科学性,筛选机制不透明。部分地区未落实协商议题提前告知时限,协商材料提前送达率较低,导致民主党派难以开展深度调研。书面协商、约谈协商等缺乏标准化流程,约谈协商中,不少受访者未收到明确的议题说明和背景材料。协商程序缺乏严格规范,不够严密,过程形式化,存在“协商前定调、协商中走程序”的倾向。部分地方存在“以通报代替协商”“以表态代替协商”“以座谈代替决策”等现象,协商会异化为通报会或表态会。

(四)协商机制问题。一是协商反馈机制缺失。一部分基层协商意见未得到明确答复,严重挫伤了协商主体的积极性。二是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尽管协商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意见建议,但部分建议因部门利益壁垒未能纳入政策修订,部分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实际政策或措施,协商意见的督办落实缺乏量化考核标准,存在“重协商轻落实”现象,削弱了协商的实际效用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协商质量评价体系缺失。不少地区尚未建立科学完善的协商质量评估机制,对协商过程的参与度、协商成果的转化率等缺乏量化考核指标,影响了协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数字化协商问题。现有协商仍以线下会议为主,传统协商模式与数字化治理转型不匹配,数字化协商平台效能不足,现有云协商系统多停留在信息发布层面,缺乏大数据分析、智能匹配等深度功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协商过程中的应用尚处初级阶段,未能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作用。

四、提高新时代政党协商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在社会主义学院增设政党协商课程,开发《协商情景模拟》《协商案例分析》等特色课程。构建“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协商技能”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加大对协商主体的培训力度,提升其政策研究、问题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鼓励开展专题研讨和实践交流,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和培训体系,增强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参与意识和能力,推动协商能力全面提升。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确保协商主体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重视。组建跨学科智库联盟,为民主党派提供政策研究支持。设立民主党派智库专项基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其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可设立政党协商创新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的联合调研。

(二)科学设置协商议题。健全双向议题生成机制,建立“党委出题、党派选题、联合定题”流程,确保议题契合民主党派专长与民意诉求。推行“年度协商计划+动态调整”机制,设置议题筛选的民主评议环节。

(三)完善协商制度体系。制定《政党协商实施条例》或《政党协商实施细则》,明确协商的主体、程序、内容等基本要素,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制定统一的协商程序标准,明确意见征集、反馈落实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协商过程公开透明、高效有序。建立质量评估机制,设计包含“议题设置、参与程度、成果转化”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估结果纳入党政部门绩效考核,提升协商实效。建立协商过程全记录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程序合规性审查,对协商过程和成果进行科学评价。建立问责制度,设立专项督查组,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督促整改,对久拖不决的建议启动问责程序。加强协商成果的宣传推广,提升社会认可度。

(四)智能协商数字平台赋能。开发政党协商一体化平台,整合议题征集、在线协商、结果追踪等功能模块,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开发具备语义分析、舆情监测功能的协商辅助系统,构建历史建议数据库,通过AI算法实现政策建议的智能匹配与预警。可以探索试点“协商质量AI评估系统”,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分析协商文本的互动深度与共识达成度,实现对协商过程中发言质量、互动频率等指标的智能评估。通过数字平台建立政党协商与其他协商形式的衔接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协商民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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