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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云:关于大力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建议

来源:民进中央“民进网”今日头条号|作者:陈贵云|时间:2020-05-28

在我国南方丘陵地区,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是一大难题。重庆作为丘陵山区为主的行政区域,近几年对宜机化改造进行了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经过调研,对重庆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在国家层面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建议。

一、重庆的经验和成效

(一)重庆的耕地情况和宜机化改造实践概况

我市属典型的丘陵山区。全市耕地面积共3677万亩,其中15°以下1801万亩,15°-25°1043万亩,25°以上833万亩;单块耕地面积在1亩以下的占80%以上;人均耕地1.12亩,户均耕地不足5亩,耕地分散在3处以上农户数占比高达60%。因土地基础条件制约,我市农机化发展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5个百分点。在发展农机化的实践中发现,制约重庆市农机化发展最突出的瓶颈不是机器问题,也不是机艺融合问题,而是土地条件的制约。自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和2005年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伴随全国农机化快速发展,重庆农机化也经历了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期。截止2018年,全市耕种收农机化率由“十二五”期初的26%增到48.5%,迈过了“打米磨面、提水灌溉”的初级阶段,进入了可以“全程全面”加快发展的中级阶段入门期。继续前进,重庆市农机化将面临徘徊放慢的平台困境:能种的地已经种完、好干的活已经干遍、可用的人已经断档,呈现小机器已饱和、小地块难施展、小规模难见效的困境,亟需有治本之策打破此困境。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装备中大型农业机械,解决机器下田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就是打破困局的治本之策。

2014年以来,重庆市结合农机化工作实践,以问题为导向,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为指导,开展了土地宜机化整治的试验、试点和推广工作。2014-2015年为试验、试点阶段,2016年至今为示范推广阶段。截止2019年,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13亿元,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超2亿元,在全市32个区县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500多个,建成和在建面积30多万亩。配套编制了重庆市《丘陵山区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出台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金融支持土地宜机化整治方案》两个文件,作出了技术标准、建设机制和金融撬动三位一体的规则和制度安排。

(二)重庆宜机化改造实践的资金投入情况

从几年实施的情况看,根据不同地形条件,改造成本在2000-5000元/亩,财政资金按“连通”、“缓坡”、“梯台”三种类别给予1000元以内/亩、1500元以内/亩、2000元以内/亩的包干奖补。我们分析是可行的,一是补助标准能够调动群众和业主的积极性。二是投入产出是合算的。一般整治后的土地有50年以上的使用周期。按50年计算,水田可累计节本1.75万元以上/亩,旱地累计可节本2.5万元以上/亩,是全部投入的5-10倍,这仅是节本增效一项,还未计算其它间接效益。三是财政资金投入是可持续的。如按每年完成10万亩农田宜机化改造任务测算,每亩按2000元的高限测算奖补资金,每年仅需投入资金2亿元。目前,我市各级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每年在20亿元以上,用其中的10%即可满足年度资金需求。

(三)重庆市宜机化改造实践效果和作用

重庆实践证明,农田宜机化改造是破解丘陵山区农机化难题的治本之策。

1、改造后的水田每亩节约直接成本350元以上,旱地每亩节约直接成本500元以上,改造成效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众多基层干部群众和项目业主正积极踊跃参与进来。

2、农田宜机化改造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3—5%,是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耕地重要补充,其指标每亩有3—5万元的价值。

3、实践还证明大力推进宜机化改造有如下作用:一是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国民经济应对国际复杂形势挑战的韧劲和回旋余地。二是有利于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劳动、物资、装备等农业全要素效率,实现节本增效。三是有利于增加复种、增加耕地面积(3-5%)、增强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和确保粮食安全夯实基础。四是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五是有利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实现“一户一块地”,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六是有利于提高秸秆、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机械化水平,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生产。

二、在国家层面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建议

根据重庆农田宜机化改造实践情况,提出三点建议:

(一) 在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真正把宜机化作为一条核心标准,并督促落实。

(二) 国家层面创设全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财政专项,大力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因为现有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不高,其“六化”建设要求不能全盘兼顾。

(三) 将新增耕地面积的认定职能调整到农业农村部,畅通新增耕地面积的技术审查、数量认定、政策兑现渠道,以弥补农田宜机化改造的资金缺口。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民进重庆市委会主委陈贵云)

作者:陈贵云

责任编辑: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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