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江北区委建言司法行政工作

来源:江北区委会|时间:2013-04-22
 

417,中共江北区委2012年第二次双月座谈会在江北区会议中心举行,区政协副主席、民进江北区委主委谢平,民进江北区委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民进江北区委踊跃发言,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江北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认为区司法局的工作定位准确,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具体,成效显著。特别是在破解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提升司法行政保障水平、夯实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基础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可喜可贺。同时,民进江北区委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提如下建议。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对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避免因法律援助滥用而导致国家财政经费的不必要支出和律师援助被占用。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只有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才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而且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类案件。因此,建议既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是否确实是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律师费用,也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几类案件。从而避免因法律援助滥用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导致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申请人不能及时有效获得帮助。二是适当增加法律援助经费。建议在适当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的同时,加强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优秀律师表彰表扬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构的业务管理和审查监督。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取消了可通过民事诉讼撤销公证书的救济途径,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进行救济。现有的与公证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公证活动中没有被严格遵守,实务中往往出现公证机构违反公证程序规定接受委托、在公证活动中不认真审核材料等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构的业务管理和审查监督,建立公证机构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公证员岗位责任制,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办证,提高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避免错误发生。

进一步加强司法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继续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司法所队伍、业务和所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开展。选派司法所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举办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基层司法人员的素质,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人民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两劳释放人员”的教育矫正、安置帮助。一是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心理医生,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二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坚持“给出路”的原则,积极与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协调,为社区“两劳释放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济等帮助;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两劳释放人员”提供入学帮助;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两劳释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社区“两劳释放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法规、政策、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

作者:

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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