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江北区委:推行政协委员述职制度 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来源:江北区委会|时间:2012-04-25
日前,新任中共江北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祖英,来到民进江北区委机关进行调研,听取民进江北区委工作汇报,对民进江北区委政协委员述职制度给予充分肯定。
据介绍,为强化会员中各级政协委员的履职意识,民进江北区委研究制定了《民进江北区委政协委员述职办法》,并于2008年正式施行,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政协委员述职制度。委员述职制度的实行得到了区政协的肯定,并被其作为经验,推广形成了区政协委员述职办法。
根据《民进江北区委政协委员述职办法》的规定,会员中的各级政协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参政议政工作年会上进行书面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参加各级政协会议及活动的出勤情况,以及为我市区“四个文明”建设作出的贡献,受到的各种奖励等。委员述职后,区委会及时走访政协各专委会,详细了解委员履职情况,根据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评价优秀者进行表彰。
民进江北区委推行政协委员述职制度5年来,会员中的各级政协委员,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加政协各项活动,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提交的提案被确定为现场督办和区长、政协主席重点督办提案5件,主动参与了区政协组织的“村级小学场地和设施合理化利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等多个课题调研,形成的建议受到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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