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进风采/双岗建功/九龙坡区会员陈静建言涉外企业尽快申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

九龙坡区会员陈静建言涉外企业尽快申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

来源:民进九龙坡区委会|作者:牟明容|时间:2020-02-13

疫情当前,企业的发展问题受到广泛关注。部分涉外企业因为疫情防控可能无法按时履约,也许将面临信誉受损和高额索赔的双重压力。怎么办?2月4日,民进会员、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律师、九龙坡区政协委员陈静建议我市外贸企业应及时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企业可以免责或减责。但不可抗力的事实是需要证明的,在涉及到涉外诉讼或仲裁时,当事人应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不可抗力事实的存在,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由于不同法域对不可抗力的定义、理解和判定均有所不同,故对企业的举证能力是很大的考验。

如何准备不可抗力事实的有力证据,如何将企业的经济损失降至最小?陈静在《   关于通知我市外贸企业及时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建议》中指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企业可以首先考虑的法律救济手段。目前这份“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由此呼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尽快通知我市外贸企业及时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最大程度维护我市外贸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月8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在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的同时,充分吸纳民主党派人士意见建议,为首批三家重庆企业出具了五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的不能按时履行合同责任造成的损失。因为无法按时履约,一旦缺乏有效法律抗辩,这三家可能遭受5400多万美元的直接合同损失,有的甚至面临后期索赔。

作者:牟明容

责任编辑:文明
Top